用電設備檢驗
可取代難考之(乙匠)丙配用途
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96年9月已更改,甲乙種承裝業,原需要的乙種電匠,
已可改由最易取得執照的“丙級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”等執照可代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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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電設備僅辦一個梯次,請儘早報名。
(例如第一梯次辦成,則第二梯取消,第一梯次未成,則辦第二梯)
第一梯: 7/15日~7/22日收報名表,9/10起考 桃園退輔會
第二梯: 8/12日~8/17日收報名表,10/01起考 林口台電
開課日期:約考前4週開課,示範4個晚上,另至少來練15個晚上。
欲委託本班報名者,填妥表格、貼齊照片及學科、術科
考試報名費(含代報名及簡章) 1,965 元。
* 請盡量提早於 開始報名前交予本班
* 報名免筆試或免術科者,須檢附通知單影本一份。
* 交本班報名者請於報名截止後14日至本班取回准考證。 遠道較不方便者,於交本班報名
時另加30元填寫信封寄回准考證。
報考資格:國中畢業或年滿15歲。
考試內容:
一、第一站檢定試題
檢定時間:80分鐘。
三相三線220伏電表組裝置及檢測。
二、第二站檢定試題
檢定時間:40分鐘。
低壓用電設備檢驗。